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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新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财务会计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来源:未知 关注: 时间:2023-05-05 18:17

 

索 引 号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新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标  题 新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新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财务会计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 新粮文〔2023〕21号 发布时间 2023年5月5日
有 效 性 有效

新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
印发《新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财务会计工作
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改委)、局属粮食企业:
        为适应新时期粮食流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财会工作指导,不断提高粮食企业财务会计信息质量,为年度对会计基础工作考核提供更可靠的依据,经研究,制定了《新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财务会计工作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5月5日

新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财务会计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财会工作指导,提高粮食企业财务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新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各县(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改委)、局属粮食企业财务会计工作开展考核。
        第三条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会计报表、财务分析及行业财务信息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第四条 考核由新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务审计科组织实施,每年度开展一次。
        第五条 考核采用计分制。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评选若干名财务会计工作优秀单位和个人。根据会计报表、财务分析及财务会计信息工作汇总考核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若干名单项财务会计工作优秀单位和个人。以上评分结果将作为对各单位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 企业会计报表(100分)
        会计报表主要指《国有粮食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月报》(以下简称“《月报》”)、《国有粮食企业XX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表》(以下简称“《决算报表》”)。
        1.《月报》编报情况(每月5分,合计60分)
        (1)及时性(2分)。每月3日前上报上月《月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报送时间以“全国粮食财务会计信息直报系统”点击上报的时间节点为准,按时报送得2分,迟报1天扣1分,扣完为止。
        (2)准确性(2分)。《月报》数据经过严格审核准确无误、勾稽关系正确得2分,数据填报错误或者勾稽关系错误的,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报送期内主动发现错误并及时更正的不扣分。
        (3)完整性(1分)。报表填报指标完整、分户数据完整得3分,否则不得分。报送期内主动发现漏填漏报并在规定时间之前及时补填补报的不扣分。
        2.《决算报表》编报情况(40分)
        (1)及时性(10分)。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决算报表》的得10分,迟报1天扣2分,扣完为止。报送时间以“全国粮食财务会计信息直报系统”点击上报的时间节点为准。
        (2)准确性(25分)。严格审核,确保《决算报表》数据准确无误、勾稽关系正确、上下年度数据衔接一致的得25分。出现错误的,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3)完整性(5分)。《决算报表》填报单位完整、填报指标完整、分户数据完整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报送期内主动发现漏填漏报并及时补填补报的不扣分。
        第七条  财务分析(100分)
        1.季度分析(每份15分,合计60分)。按季度报送国有粮食企业财务分析,要求数据准确、内容全面,准确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结合实际研究提出进一步指导企业加强经营管理的措施建议。每季度首月6日前报送上季度财务分析季报,报送时间以电子邮箱收件时间为准。每份季报满分15分,其中按时报送得5分,迟报1天扣1分,扣完为止;质量分10分,视财务分析质量评定分值。未报送的不得分。
        2.财务情况说明书(30分)。财务情况说明书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随《决算报表》一并报送。按时报送得5分,迟报1天扣1分,扣完为止;质量分15分,视财务情况说明书撰写质量评定分值。未报送的不得分。
        3.专题财务分析(10分)。围绕粮食流通工作中心任务,以及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自主调研,并于每年10月底前上报专题分析材料。视撰写质量评定分值,未报送的不得分。
        第八条 财务会计信息工作(100分)
        1.专题调研报告(15分)。报送本单位围绕财务审计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的专题调研报告的,每篇调研报告得报送分5分,质量分10分,视调研报告质量评定分值。此项上限15分。
        2.典型经验材料(15分)。报送本地区典型经验材料的,每篇得报送分5分,质量分10分,视撰写质量评定分值。此项上限15分。
        3.重大财税金融政策执行报告(10分)。以信息形式报送本单位重大财税金融政策执行情况,即有即报,每篇得报送分4分,被市局简报信息采用的,再加1分。此项上限10分。
        4.工作总结(10分)。报送本单位财会工作总结,视撰写质量评定分值,此项上限10分,未报送不得分。
        5.其他财务信息(10分)。及时按要求报送相关报表数据、分析材料、专题调查统计表等其他财务信息的酌情计分。此项上限10分。
        6.组织实施情况(30分)。
        (1)明确分管领导(10分)。明确财务会计信息工作负责人、分管领导的得5分。
        (2)专人及AB角(10分)。指定专人负责会计报表及财务分析工作,并建立AB角制度的得5分。
        (3)设备配置(5分)。配备电脑等工作必需设备的得2分;组织企业使用财务核算软件,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得3分。
        (4)财会人员培训(5分)。组织开展本辖区内财会人员业务培训的得5分。
        7.本单位财务审计工作得到上级有关领导批示肯定或财政、审计等部门表彰的,酌情计分,上限10分。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执行。

        相关链接:《新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财务会计工作考核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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