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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2025年版)》的解读

来源: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 关注: 时间:2025-07-11 16:02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储备局、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2025年版)》(国粮粮规〔2025〕180号,以下简称预案(2025年版))。现就预案(2025年版)起草考虑、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什么是最低收购价政策?

2004年,《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施行,明确在粮食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目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品种有小麦、稻谷。国家有关部门公布最低收购价格水平,制定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明确操作要求。每年新粮上市后,根据市场运行情况,及时在符合条件的地区启动执行预案,中储粮集团具体组织开展收购工作。政策实施以来,在保护农民利益、稳定市场预期、促进粮食生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制定预案(2025年版)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统筹推进粮食购销和储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提出明确要求。近年来,粮食流通形势发生新变化,市场主体购销行为出现新特点,相关涉粮法律法规、制度办法陆续出台。为顺应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优化最低收购价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需要完善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三、预案(2025年版)包括哪些内容?

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重点围绕最低收购价粮收购统筹组织和操作执行,明确工作流程、责任分工等具体要求。预案(2025年版)共二十三条,主要分为四部分。一是总体要求,包括预案执行省份和时间、收购价格、质量要求、粮权所属、政策执行主体等;二是操作运行,包括预案启停、收储方式、库点确定、挂牌收购、平仓验收、储存销售、财务政策、数据报送等要求;三是责任划分,包括部门分工、地方责任、违规处理等;四是附则,包括新老粮政策衔接、施行时间、解释部门等。

四、与上一版预案相比,预案(2025年版)主要有哪些调整?

上一版预案2018年印发实施,预案(2025年版)主要作了以下调整:

一是优化调整收储方式。预案(2025年版)明确,中储粮集团优先使用自有仓容收储,自有仓容不能满足需要时可租用粮食仓储设施,对租用库点视同自有仓房管理,并对收储的最低收购价粮安全承担全部责任。收储库点须具备实施动态远程监管、粮情在线监控等条件,纳入中储粮集团信息化管理范围。

二是进一步明确相关方面责任。预案(2025年版)明确,中储粮集团承担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主体;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承担最低收购价粮监管主体责任,相关垂直管理局承担具体监管责任;相关省级人民政府协同落实最低收购价收储政策,做好销售出库工作,承担属地协同监管责任。

三是优化预案启动和停止规定。最低收购价预案启动以价格为触发条件。预案(2025年版)与最低收购价格水平衔接,明确监测的价格为“粮食到库收购价格”,并对价格采集的科学性、准确性提出要求。同时,细化了预案停止条件和操作程序等。

四是做好政策衔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颁布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修订出台,粮食流通统计调查、财务处理、质量管理、租仓管理等相关制度办法更新完善,均对最低收购价粮管理等作出新的规定,预案(2025年版)相关条款与之做好衔接。同时,明确以前年度收购的最低收购价粮,按当年执行预案及相关政策文件进行管理和监督。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2025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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