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及时掌握我省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转化等情况,进一步加强粮食流通统计源头数据质量,促进粮食经营台账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制定了《河南省粮食经营(统计)台账规范化管理指引》。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第三十七条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
《河南省粮食经营(统计)台账规范化管理指引》共五章二十一条,主要内容有:
(一)第一章为统计依据与统计对象(第一条至第二条)。粮食经营(统计)台账的统计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明确了统计对象以及粮食经营者的概念。
(二)第二章为经营台账的建立与管理(第三条至第八条)。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可采取计算机记账或手工记账的方式,应根据当天的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准确、及时地填制粮食经营台账。粮食经营台账应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
(三)第三章为主要指标填报要求(第九条至第十六条)。对台账中的主要指标作出解释并明确了填报要求。
(四)第四章为监督检查(第十七条至第十九条)。明确了经营台账的主要检查内容和违反相关规定后的处罚办法。
(五)第五章为附则(第二十条、二十一条)。本指引由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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