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国家继续在粮食主产区实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时间为6月1日至9月30日,收购价格为国标三等小麦到库价1.15元/斤,等级差0.02元/斤,即二等1.17元/斤,一等1.19元/斤。当小麦市场收购价格持续3天低于国家最低收购价时,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启动,依质论价、公平定等、准确计量、不打白条,当小麦市场收购价格回升到国家最低收购价水平以上时,停止收购。我们在全市确定了15个小麦收购价格监测点,为方便农民和粮食经纪人朋友就近售粮,布设了21家国有粮食企业为收购网点,覆盖了各县(市),确保发挥好政策托底作用。鼓励引导各类储备、加工、贸易企业等市场主体大力开展市场化收购,助力农民增收,确保疫情防控下夏粮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