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施行第一年。在10月16日第四十四个世界粮食日到来之际,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同步展开。今年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以“强法治、保供给、护粮安”为主题,旨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实施粮食安全保障法,依靠法治力量为国家粮食安全保驾护航。
民为国基,谷为民命。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粮食安全作为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确立“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提出“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新粮食安全观,推动粮食领域改革不断深化,管理政策更加健全,制度体系更加完善,14亿多人的粮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出台粮食安全保障法,深入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粮食安全领域改革成果,以法律的形式把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重要原则、重要制度、重要体制机制固定下来,对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应急、节约作出规定,将有力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引领全社会履行保障粮食安全的法定责任,确保党中央关于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强化法治保障,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关键在于责任落实。粮食安全保障法从制度上将保障粮食安全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和责任体系转化为法律规范,明确国家建立粮食安全责任制,强化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粮食安全的职责和任务,对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情况的考核评价、监督检查、责任约谈、法律责任等制度作了规定。实行粮食安全责任制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确保粮食安全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落实好法律规定,要坚持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粮食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都有责任保面积、保产量,饭碗一起端、责任一起扛,形成完善的粮食安全责任链条,切实扛稳保障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
强化法治保障,守住管好“天下粮仓”。政府粮食储备是国家粮食宏观调控的重要物质基础。经过多年发展,我国政府粮食储备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储备规模进一步充实,品种结构持续优化,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粮食安全保障法对建立政府粮食储备体系,科学确定政府粮食储备规模、结构和布局,承储政府粮食储备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实行储备与商业性经营业务分开,实施粮食安全风险事项报告制度,加强粮食储备基础设施及质量检验能力建设等作了规定。落实好法律规定,要健全完善粮食储备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其在调节供求、稳定市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确保粮食数量安全、质量安全、储存安全,确保平时产得出、供得足,极端情况下顶得上、靠得住,提高防范和抵御粮食安全风险能力。
强化法治保障,做好粮食市场和流通文章。粮食流通一头连着生产,一头连着消费,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环节。粮食安全保障法对保持全国粮食供求总量基本平衡和市场基本稳定,加强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加强粮食流通信息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落实好法律规定,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全链条协同保障,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推动主产区和主销区以多种形式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提高粮食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促进区域粮食供求平衡,建设高效顺畅的粮食流通体系。
强化法治保障,提升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应急条件下的粮食保障直接关系群众生活和社会稳定。目前,我国基本建立了涵盖储运、加工、配送、供应等全链条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成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支撑。粮食安全保障法对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粮食应急管理体制,加强粮食应急体系建设,健全布局合理、运转高效协调的粮食应急储存、运输、加工、供应网络等作了规定。落实好法律规定,要坚持底线思维,加强粮油市场监测预警和实时调度,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粮食应急预案,谋划构建区域粮食应急保障中心,稳步推进省、市、县三级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建设,加强对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的管理和政策支持,不断提升粮食应急保障能力。
强化法治保障,推进粮食节约减损。节约粮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保障粮食安全,要在增产和减损两端同时发力。粮食安全保障法对粮食生产者加强粮食作物生长期保护和生产作业管理,减少粮食损失和浪费;推广适时农业机械收获和产地烘干等实用技术,减少产后损失;推广适度加工技术,优化工业用粮生产结构等作了规定,明确政府部门、粮食生产经营者、企事业单位、学会协会及公民个人、家庭等有关主体的节约义务。落实好法律规定,要强化节约减损就是增产的理念,加强产后减损,推广绿色低温储粮技术,提高粮油加工转化率。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绿色的消费理念,培养形成科学健康、物尽其用、杜绝浪费的良好习惯,共同倡导践行爱粮节粮、健康消费的良好风尚。
(作者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