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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关于做好2020年中秋

来源: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关注: 时间:2020-09-27 15:34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关于做好2020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
粮油市场保供稳价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粮电〔2020〕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物价局,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近年来,我国粮食生产连年丰收,库存充实、储备充足,粮油供应充裕,价格基本稳定,粮食安全形势总体较好。2020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有效保障了我国粮油市场的平稳运行。随着中秋国庆“两节”临近,粮油消费将进入旺季,为做好节日期间粮油市场保供稳价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大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对世界粮食供求格局产生深刻影响,粮食安全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进一步加强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是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和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关键举措,对于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粮油市场供应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把重大节日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严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举措落到细处实处。

二、强化粮源组织调度,满足市场消费需求

针对节日期间粮油消费需求旺盛等特点,各地要提前谋划,加强粮源组织调度,保障粮油产品货足价稳,确保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要引导粮油企业及时投放“名、特、优、新”等适销对路粮油产品,指导企业加快转型发展和产品升级,开发绿色优质粮油产品,增加多元化、个性化、定制化产品供给,充分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需求。要充分发挥地方储备吞吐调节作用,京津沪渝等36个大中城市及市场易波动地区用好用活成品粮油储备,保证能够随时投放市场。要加强贫困地区、受灾地区等重点地区居民以及厂矿学校、困难群众、低收入群体等的粮油供应。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消费者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培养节约粮食的良好习惯。

三、促进产销合作,引导粮油有序流通

要进一步深化产销合作,适时有序组织好区域性产销洽谈合作活动,强化产销区政府间战略合作关系,确保产销合作成果落实见效。粮食销区省份要主动加强与粮食产区衔接,做好粮食采购组织协调,指导企业到产区均衡有序采购,督促企业认真履行购销合同。产区省份要积极组织粮源,为采购企业提供便利和服务,主动与铁路、交通等部门做好沟通协调,提高运输效率,促进粮食顺畅流通。对粮油运输确有困难问题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四、抓好秋粮收购,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秋粮即将上市,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8部门单位《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粮〔2020〕243号)要求,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做好秋粮收购工作。要多措并举抓好市场化收购和政策性收购,积极协调收购资金、仓容和运力等保障,坚决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要指导支持农户做好科学储粮,进一步强化产后服务,优化收购现场服务,着力提高为农服务水平。

五、加强市场监测分析,提高应急保障水平

各地要加强粮油市场的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及时掌握调度粮油收购、加工、市场供应和价格走势等情况,主动发布粮油供求和价格等信息。要科学预判供求形势走向,对可能出现的困难问题提前考虑、预先谋划,努力抢占先机、赢得主动。要加强粮油加工、储运、配送、供应各环节衔接,做好节日期间应急保障工作,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要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合理引导市场预期,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各地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大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力度,维护粮食市场正常秩序。要加强部门间协同合作,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粮油收购、加工、批发、零售等重点环节的检查,加强对重点企业、大型粮油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等重要节点的巡查。要协同有关部门敦促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严厉查处以次充好、掺杂使假和囤积居奇、操纵价格、欺行霸市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检验制度,坚决防止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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