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政协第十三届新乡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03号提案的答复
农工党新乡市委会:
贵党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成品粮应急储备”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稳粮食安全重任,持续完善粮食储备、应急机制,守住管好“牧野粮仓”,积极探索建立了市级应急成品粮储备。
一、应急成品粮储备建立背景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43号)及《新乡市粮食应急预案》(新政办〔2016〕103号)要求,我市粮食和储备、发改、财政、农发行四部门分两次联合下达了市级应急成品粮储备计划,总储备计划规模****吨,品种为小麦粉,承储企业为新乡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应急成品粮储备管理情况
(一)部门管理职责。应急成品粮储备实行“政府委托,部门监管,企业运作”方式,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指导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开展成品储备粮的购入、储存、轮换、供应等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对成品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实施监督检查。
(二)轮换方式。承储企业与代储企业签订代储代轮换协议,对市级应急成品粮储备实行动态管理,即在保持储备库存常量的情况下,以推陈储新滚动轮换的方式适时进行轮换,确保市级应急成品粮储备常储常新,保证储备的小麦粉距生产日期不超过90天,在此基础上,具体轮换时间和方式由承储企业根据经营情况自行确定。
(三)监管方法。承储企业在代储企业建立监管办公室,安装监控设备,派驻专职保管人员参与代储企业的市级应急成品粮储备保管业务和日常监管。每月对市级应急成品粮储备的数量、质量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详细记录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备案。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财政局等部门以年度库存检查的方式,定期对成品储备粮进行监督检查。
三、市级应急成品粮储备管理问题落实情况
(一)省级成品粮油储备管理办法出台情况。目前,我市出台有《新乡市成品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新粮〔2020〕37号),办法含总则、建立储备与下达计划、储存管理、轮换管理、动用、费用补贴、监督检查、附则等内容,对市级应急成品粮储备周转轮换和储存行为进行规范。由于不同省份、不同地区经济实力、人口规模、储备实际情况不同,国家和省暂未出台成品粮管理办法,我局积极与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建议,并多次沟通,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拟考虑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出台我省成品粮管理办法,我局将密切关注进展情况。
(二)完善成品粮储备形式情况。目前,我市市级应急成品粮储备代储企业面粉储存形式包含成品包装和散装。代储企业日常储存量满足我市成品粮储备量要求。
(三)探索多种储备模式和储备品种进展情况。目前我市储备模式为政府买断粮权,我局经与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沟通,对不同形式的储备模式暂未达成一致,后续我局将多了解不同地区储备形式和储备品种,为政府探索多种储备模式和增加储备品种提供参考。
(四)理顺信贷关系减轻企业负担情况。对于农发行要求企业提供担保保证金和轮换风险保证金的现状,为保障我市成品粮顺利落地,保障粮食安全,目前企业已经支付过两项保证金。
(五)增加县级应急成品粮储备情况。根据《河南省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豫政办〔2024〕73号)精神,暂未对县级储备应急成品粮提出要求,各县(市)可根据本地实际进行相应储备。
最后,感谢农工党新乡市委会对我市粮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我市粮食工作健康稳步发展,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新乡贡献!
2025年5月8日
豫公网安备 410703020001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