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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加强粮食收购执纪监督

来源:未知 关注: 时间:2019-07-30 16:53

    当前全市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之中,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严肃粮食收购纪律,确保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落到实处,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7月30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书记、局长、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翟桂利,率领局业务、纪检、监督检查等分管负责人深入局属企业开展夏粮收购执纪监督。
        在局属新乡新华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收购现场,翟桂利一行认真检查了从车辆入库登记——粮食验质定等——粮食检斤过磅——粮食卸车入库——一卡通粮款结算全作业流程,对各环节工作程序和防范重点问得细、查得准;对售粮农民对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及粮库服务意见耐心听、认真记;对粮食验质定等和资金结算等重点岗位、重点人执纪情况盯得紧、督得严。
        翟桂利结合党的纪律和《粮食收购“五要五不准”守则》,对粮食系统各级党组织提出要求。

        一要努力提升政治站位,把做好小麦最低价收购工作作为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生动体现。最低价粮食收购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和国家粮食安全而出台的强农惠农措施,粮食收购既是一项经济工作,更是一项政治任务。因此,粮食系统各级党组织要站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扛稳粮食重任”殷切嘱托的高度,履行好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把粮食收购政策落实好,把粮食收购纪律执行好。
        二要精心组织努力工作,把执行好组织纪律与工作纪律贯穿于小麦最低价收购工作全过程。全市粮食系统干部职工要坚决服从上级党组织的安排和部署,做到执行粮食收购政策不走样,遵守粮食质价标准不随意。要教育粮食收购一线的干部职工,模范遵守工作纪律,发扬连续作战不怕疲劳的工作作风,早上班,晚收秤,加班加点,提高效率,服务农民售粮。
        三要热情服务爱农护农,把售粮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执行党的群众纪律的根本要求。夏粮收购涉及千家万户和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利益无小事”,全市粮食系统及收购企业干部职工,要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千方百计为售粮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尽量避免农民排长队售粮和交“隔夜粮”,使农民群众交售“舒心粮”,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四要以案促改廉洁从政,把廉洁收粮作为执行党的廉洁纪律的基本底线。粮食收储企业工作人员是国家公职人员,所从事的粮食收储工作是公务活动。因此,要以本库前任领导因违纪违法受到追究的案例为警示,做到以案促改,警钟常鸣。要做到“廉洁从政,廉洁收粮”,在具体收购工作中,要做到公开公平、以质论价、优质优价、准确计量、不打“白条”。不准优亲厚友,随意放宽质价标准,收购“人情粮”;不准扰乱正常收购秩序,纵容亲友插队售粮;不准收受粮食经纪人财物,为其售粮提供方便。
        翟桂利要求,全市粮食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督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粮食收购执纪监督力度,对违反粮食收购纪律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从而确保全市小麦最低收购价工作顺利进行。
        翟桂利还对防汛,安全生产,安全储粮及信访稳定工作进行了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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