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学习宣传贯彻《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倡议书
全局广大干部职工:
2021年1月1日起,《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标志我省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新阶段。向不文明行为说“不”,我们有了法律依据;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我们有了法律保障!在第一个“实践推动周”即将到来之际,为进一步深化《条例》宣传贯彻落实、推动文明实践活动走深走实,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做《条例》学习者,深入领会做表率。学习《条例》要逐条逐句地认真学习并加深理解,深刻认识遵守《条例》有助于促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培养优良道德思想,促进提高法律意识,促进净化社会风气。
二、争做《条例》传播者,弘扬时代正能量。我们要充分利用各种场合和机会,向家人亲属、同事朋友、左邻右舍宣传《条例》,讲文明、除陋习,树新风、扬正气,让《条例》进社区、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努力营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文明行为和守法氛围。
三、争做《条例》维护者,不负使命勇担当。《条例》的有效实施,需要共同维护。我们要以主人翁的姿态,勇于监督不文明现象,敢于纠正不文明行为,对破坏环境卫生、损毁公共设施、浪费公共资源、违反社会公德的现象和行为进行劝阻、制止、举报,共同维护我们的美丽家园,让不文明行为无处遁形!
四、争做《条例》践行者,凝心聚力促文明。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以《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行为规范为遵循,做文明人、说文明话、办文明事,让文明行为成为我们的自觉行动,让文明理念成为我们的生活方式,让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我们的行为标准,让“文明新乡”成为一道靓丽的风景!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以强烈的主人翁意识争当遵守文明行为的先行者、实践者,争做文明公民,努力让文明之花遍地盛开,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贡献自己的力量!
新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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