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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总结报告

来源:未知 关注: 时间:2022-02-21 15:43

一、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2020年初预算下达我单位的项目共6个,预算金额1665.46万元,截止2020年底,预算项目实际支出1654.26万元,年度支出进度达99.33%,有1个项目季度支出进度大于等于预算下达的支出进度;预算项目总得分599分,平均得分99分。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科室对我局6个项目支出绩效进行了评价,覆盖行政运行、基础设施、民生保障等方面,资金总额1654.26万元。

三、绩效自评结果及分析
      从评价结果看,6个项目平均得分99分,最高分100分,最低分99分。6个项目资金安排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实施过程规范有序,项目目标完成较好,取得预期经济社会效益。
 (一)采取的措施及经验
      我局预算支出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法》中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合理安排项目资金的支出进度符合相关经费管理规定和项目管理规定。项目所有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项目支出均有相关的授权审批,资金拨付严格审批程序,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
(二)取得的成效
      本年项目预算1665.46万元,粮食和物资业务经费8.8万元,用于粮食库存检查中组织培训、会议及检查等,按照市经费压缩规定压缩2.5万元,实际支付6.3万元;市级储备粮费用利息补贴1418.37元,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令2005年27号关于《新乡市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全部用于市级储备粮的贷款利息、管理费用等补贴;差供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171.67万元,按照局属各单位差供离退休人员数发放离退休工资166.51万元,使老同志老有所养、安度晚年,剩余5.16万元退还财政;市本级新增粮食财务挂账利息54.22万元,按照挂账本金计算全年利息,足额归还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救灾物资仓储和管理费10.40万元,根据市委市政府两办新办文[2019]40号和新粮[2019]79号要求,承储单位未北站粮库,按照市经费压缩规定压缩3.54万元,实际拨付北站粮库6.86万元。

四、自评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根据《预算法》、《新乡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树立以绩效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理念,及时召开相关会议,作出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部署,认真做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五、绩效自评工作建议及预算安排建议
      一是绩效思想认识不到位。在市财政组织了一系列的宣传和培训活动后,大多数预算单位对“绩效”有了新的理解和认识。但仍有少数单位对绩效管理的意义认识不清,尤其是对“效”的理解不够,还停留在是否按计划完成任务上,而没有将工作重点放在效益和效果方面。二是考核指标体系不够全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象涉及行业多,项目差异性大,在设计能体现项目效果的个性指标和标准上存在难度,导致评价内容不够全面,不具有针对性,实际操作能力低,难以满足不同层面和不同性质的绩效评价需求。三是项目绩效缺乏有效监管。个别项目管理部门对立项项目缺乏后续跟踪管理,对项目立项后的建设情况、指标完成情况、立项单位发展状况等不够了解,导致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四是评价结果运用不够。虽然对部分预算单位和个别项目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工作,但将绩效评价的结果作为各预算单位安排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或改进财政支出管理的参考依据做得还不够到位。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一是牢固树立绩效理念。围绕“科学规范、公开公正、效益优先”的基本原则,将绩效理念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结果的全过程,对预算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管理,由过去关注项目资金使用向关注项目可行性和项目效益性转变,从而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全覆盖。二是完善指标体系。加强调研、分析,结合各预算单位的职能职责和工作要求,全面梳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在准确定位该单位工作目标的基础上,除对各项考评项目的绩效目标、资金分配、财务管理、使用绩效、社会效益等涉及的指标体系进行逐项完善外,还增加部分个性化的考评指标,建立更加符合我市实际的指标评价体系。三是实施跟踪监督。财政部门或预算单位主管部门定期对预期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项目资金投入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跟踪监督,及时实行工作指导,以便准确掌握项目活动开展和执行情况,适时作出科学合理的评价。四是突出结果运用。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分析诊断财政支出的管理问题,及时补充完善预算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的管理控制措施,进一步改进预算管理与决策。同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编报和核定下一年部门预算调减或调增的重要依据。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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