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2020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政策要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发〔2018〕99号)、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2020年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工作方案的通知》(豫粮〔2020〕6号)和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关于下达河南省2020年最低收购价小麦第三批收储库点名单的通知》(中储粮豫〔2020〕64号)。为严格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政策,切实做好我市2020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现将国家2020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政策要点及新乡市2020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库点名单公示如下:
执行时间:2020年6月1日至9月30日。
收购价格:国标一级2.32元/公斤
国标二级2.28元/公斤
国标三级2.24元/公斤
质量标准:收购入库的小麦为2020年生产且符合三等及以上国家标准。
执行企业:中储粮集团河南分公司做为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主体。
库点确定:按照“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有利于粮食安全储存、有利于监管、有利于销售”的原则,在县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谁主张、谁推荐,由中储粮新乡、卫辉直属库与新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发行新乡市分行会商复核,报省有关部门批准。
资金结算:全面推广应用“一卡通”系统,由中储粮直属库直接支付给售粮者,确保售粮款及时结算。
严格政策:各收储库点在收购场所张榜公布收购粮食品种、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水杂增扣量方式、结算方式和执行时间等政策信息。坚持仪器定等,依质论价,既不得压级压价、限收、拒收农民交售的符合质量标准粮食,损害农民利益,也不得抬级抬价、擅自放宽质量标准,损害国家利益。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指标检测要求,严格执行“现场监卸、过筛整理、人工清扫”入库流程,全面应用“一卡通”系统,规范收购资金结算,让售粮农民交“明白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