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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

来源:未知 关注: 时间:2021-02-07 15:31
首次提出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的一个重要成果,就是首次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会议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涵
        在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我们党正式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不仅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而且具有非常深刻的政治和法治价值。习近平法治思想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实践出发,着眼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目标,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一个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体系完备、博大精深的法治思想理论体系。概括起来,其核心要义如下。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要求。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是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全面依法治国绝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必须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不断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具体落实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各环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力量源泉。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依法治国的主体。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公平正义是我们党追求的崇高价值。要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发展道路和正确方向。道路决定命运,道路决定前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我们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而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我们要学习借鉴人类法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决不能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决不能走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要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良法善治的必由之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通过宪法法律确认和巩固国家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并运用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保障了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稳定性。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推进国家治理的制度化、程序化、法治化,在宪法范围内和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治理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发展目标和总抓手。依法治国各项工作都要围绕这个总抓手来谋划、推进。必须抓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总抓手,努力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充分发挥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互补性作用,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安天下,德润民心,实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一个有机整体,关键在于党要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要坚持依法行政。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者各有侧重、相辅相成,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主体,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重点推进,率先突破。
 
        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十六字”方针。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格局中,科学立法是前提条件,严格执法是关键环节,公正司法是重要任务,全民守法是基础工程。开启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完善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运行和监督机制,促进司法公正,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需要全社会法治观念增强,必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是建设法治强国的必然要求。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必须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发展和涉外法治建设,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加强国际法运用,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中国走向世界,以负责任大国形象参与国际事务,必须善于运用法治,加强国际法治合作,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组织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问题。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断提高他们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求他们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坚持依法治权,用宪法和法律法规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把权力关进法律和制度的笼子里。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鲜明特征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发展全局以及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回顾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重要经验和重大成就,明确提出了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和战略部署,科学回答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这次会议最重大的成果是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重要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要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这一重要思想,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和重要保障,加强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项工作,不断开创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局面。
        特别突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当前,我国正处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需要发挥法治的支撑和保障作用,更加需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面对国际和国内的复杂形势,面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繁重任务,迫切要求我们党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要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落实落细落小各项措施、重大部署和重要决策。
        继承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具有深厚的理论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切实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和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相结合,深刻总结了共产党依法执政规律、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法治文明发展规律,及时顺应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要求,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新境界,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重大历史性飞跃,为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作出了突出贡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要树立理论思维、夯实理论基础、形成理论成果、加强理论指导,深刻领会这一重要思想蕴含的基本精神和核心要义,并切实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全过程。
        深深植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具有鲜活的实践性。这一重要思想深深扎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沃土,是在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统筹推进“四个伟大”的鲜活实践中不断形成和丰富发展起来的,也是在新时代波澜壮阔的治国理政伟大实践中应运而生的。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为法治建设提供了根本指南,在推动更高水平良法善治的时代进程中更加彰显了其具有的实践品格,展现了其内在的实践伟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际出发,加强科技创新、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国家安全等重点领域立法,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形成以良法善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局面。
        吸收借鉴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具有厚重的历史性。中华法制文明具有悠久的历史、深厚的底蕴、无穷的智慧和丰富的内涵。中华法系在世界五大法系中特色鲜明、独树一帜,具有深远影响力和历史穿透力。我国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有了自成体系的成文法典,后来的汉唐时期也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法典。我国古代社会民本和法制思想非常丰富,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理念影响深远。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总结我国古代法制建设的成败得失,深入挖掘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精华,不断赋予了中华法制文明以新的时代内涵,使中华法制文明焕发出更加强大的生命力。我们正在进行的全面依法治国,既是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推进的依法治国,也是吸收中华法制优良传统的依法治国。要充分吸收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精髓,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注入源源不断的法治动力和活力。
        集中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具有鲜明的人民性。实践证明,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法治思想理论,最关键最重要的在于人民是不是满意。作为人民来说,是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就是依法保障和维护人民权益。在推进法治建设进程中,要始终把人民群众作为主体和力量源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站稳人民立场、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保证人民依照宪法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使人民充分认识到宪法法律既是维护自身各项权利的武器,同时也是必须严格恪守的行为规范。要充分彰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的新期待新需求,切实解决好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矛盾和问题,运用法治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注重运用法治建设的科学方法论,具有严密的系统性。全面依法治国涉及领域十分广泛,既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同时也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特别需要突出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加强顶层设计、坚持整体谋划、不断统筹推进。不论是明确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总目标,还是把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一总抓手;不论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还是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都体现了科学方法论和系统观念。要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培育广大公民法治素养,统筹法治建设进程和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以及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为努力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为全球治理变革和世界法治文明提供中国经验、贡献中国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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