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 县(市)粮食和储备局 > 延津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延津县发改委召开“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月”活动动员会

来源:未知 关注: 时间:2023-03-23 17:31
   2023年3月22日,延津县发改委召开了“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月”活动动员会,发改委机关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延津县纪委监委驻发改委纪检组成员贾赛赛通报了省纪委关于10起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县发展改革综合保障中心副主任刘峰传达了新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警示教育会议精神,领学了新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实施“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月”活动的通知,对下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上述违纪违法案件,涉及业务主管监管部门、国有粮食企业等多个涉粮领域的党员领导干部、监管人员,涵盖粮食收购、销售、存储、轮换及监管等多个环节,反映出当前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存量尚未见底、增量还在发生,特别是监管缺失缺位、内外勾结、执法不严等问题依然突出,“靠粮吃粮”等顽固性问题复发,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系统施治、实现根治任重道远。严肃查处并公开通报涉粮问题典型案例,充分彰显了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扛稳抓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持续释放了深入整治粮食购销系统性腐败的强烈信号。
       会议要求,要以案为鉴、以案促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财经纪律,健全惩防机制,全方位完善建章立制。要扎实做好警示教育月各项工作,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清醒坚定,发扬斗争精神,严守党纪国法,勇于担当作为,清廉干事创业,以实际行动守住管好新时代“天下粮仓”。以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月”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推动全县粮食事业迈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返回顶部
相关文章

版权所有:2014 新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lsj.xinxiang.gov.cn 版权所有 豫ICP备19012120号
地址:新乡市胜利南街111号 电话:0373-2176836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7000009 豫公网安备410703020001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