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消费者口粮安全和社会稳定,确保因灾受损粮食不流入口粮市场,根据省、市政府要求,辉县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于8月17日全面启动辉县市受灾地区因灾受损粮食认定和处置工作。
辉县市成立了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农发行辉县市支行等五部门为成员的因灾受损粮食认定和处置领导小组,制定下发《辉县市因灾受损粮食认定和处置工作方案》,坚持“定点收购、专仓储存、分类处置、全程监管”的处置原则,根据不同粮食事权,制定具体管控措施,确保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不流入口粮市场。
因灾受损粮食由天冠集团新乡乙醇有限公司负责专项收购。市政府为减少农民损失,由财政局对因灾受损粮食按照0.1元/市斤的补贴标准据实拨付。截至8月24日,共收购因灾受损粮食1322吨,具体收购处置工作于今年9月底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