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从防范全市各国有粮库发生债务和财务风险,最大程度发挥保管费用使用效率,有利于粮食安全保管着手,制定和完善《长垣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有粮食企业财务监管管理制度》及《长垣县国有粮食企业财务监管管理补充制度》,加大财务监管力度。一是突出资金支出前备案审批。对各国有粮食企业实行粮食保管费支出和使用备案,各粮库资金审批填写《粮食系统资金使用及有关事项备案申请表》,经相关科室、主管副职、局长签字盖章后,由农发行予以拨付。二是突出资金使用中监督检查。由局财务股牵头,抽调相关业务骨干组成检查专班,加大检查力度,防止变更资金用途。三是突出资金使用后内部审计。定期对各粮库进行内部财务审计,对不按资金申报审批使用范围使用及其他违反财务纪律的行为,由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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